保安服务条例
(一)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保安服务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未进行备案的;
(二)在保安服务合同存续期间擅自停止保安服务的;
(三)自建保安单位提供经营性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未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的;
(六)未将保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报备的;
(七)未按照保安员岗位装备的配备标准为保安员配备装备的;
(八)未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的;
(九)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相关新闻